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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商标的事后维权

讲师:王永红浏览次数:1674
 积极主动得注册商标,就是商标的事前维权的最好手段。下面从国内国外分别来谈一下商标的事后维权。 (一)国内维权方式 1、利用异议程序防止近似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人应当经常关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商标公告,发现有人用与自己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服务)上申请注册,

积极主动得注册商标,就是商标的事前维权的最好手段。下面从国内国外分别来谈一下商标的事后维权。

(一)国内维权方式

1、利用异议程序防止近似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人应当经常关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商标公告,发现有人用与自己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服务)上申请注册,要利用法律规定的异议程序,及时提出异议,阻止其注册。

2、利用撤销程序,撤销已经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

如果相同或近似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在先注册人要积极利用撤销程序,撤销不当注册。撤销不当注册的请求必须在后一个商标(即请求撤销的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超过五年,原则上不得再请求撤销。

3、将商标注册为域名

随着网络与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域名成为企业在网上宣传自己和开展商务活动的真谛,域名抢注也随之出现。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防止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抢注为域名,应积极地将自己的商标注册为域名。如果商标已经被他人注册为域名,在抢注者为恶意时,可以通过诉讼争回,不能争回时设法买回。

4、当事人协商解决

发维权信给侵权方,警告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可提出侵权赔偿要求。若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行政和诉讼的方式。

5、行政投诉

商标专用权人可以自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处理时,如果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如果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海关备案

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实施的保护。商标权利人可以直接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请。申请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作用在于:(一)是海关采取主动保护措施的前提条件。 (二)有助于海关发现侵权货物。事先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可以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三)预防将来可能的侵权行为发生。

7、民事诉讼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如果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丢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

8、刑事诉讼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海外维权方式

1、国外注册。

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划,在主要国家和自己产品将要进入的国家提前注册商标。商标的国外注册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各相关国家的法律,分别进行申请;二是根据我国加入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此方式国内经营者不必到各相关国家自己申请商标注册,只需要想商标局提出申请即可以将自己的商标在相关国家进行注册。

2、加强海外市场监测。

是陷阱型周密地防范,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提出异议,也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监测,及时反馈侵权信息。

3、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对于侵权纠纷,问题不大,能经过协商解决的纠纷,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进行协商。协商方式既经济又效率。

4、直接向当地商标注册机关投诉或者法院提出诉讼。

积极收集证据,了解外国有关法律并运用好有关法律,在争议期间向当地商标注册机关或法院及时提出申请。

5、通过政府部门沟通协商。

对于一些关系到中国经济利益比较大的商标纠纷,使用上述办法不能解决时,可以通过双方商标注册机关或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往往可以取得良好的效果。例如,中国和法国商标注册机关成立一个中法商标工作小组,在每年召开的商标工作会议上相互协商解决双方企业在对方国家申请注册商标和其他商标问题时所遇到的困难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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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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